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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上半年惠州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31日 08时46分35秒浏览次数:1019设置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体育健康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我校2019年上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将于201961开始,就相关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大三)

二、测试项目:

性别

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1000米、引体向上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800米、仰卧起坐

注:以上所有项目必须在同一时间段完成测试,完成全部测试项目才能取得测试成绩,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准予补测一次(补测时间另行通知),补测仍不及格则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三、测试时间:

(一)测试时间:201961215162223日,共六天。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二)各二级学院按照《惠州学院2019年上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表》(见附件)通知学生自行前往学校田径运动场参加测试。

(三)如遇雨天等极端天气无法开展测试工作时,将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四、测试地点:

惠州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学校田径运动场)

五、缓测免测

(一)符合体测条件学生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签字确认《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见附件),原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复印件报学生体测中心备案。

(二)临时受伤、请假等短期内能参加测试的学生不用办理缓测,统一在623日进行补测。

(三)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所在学院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表(见附件),经二甲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卫生所审核,所在学院核准后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暂缓(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申请缓测同学由学校体测中心集中安排补测。

(四)缓测免测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61314日上班时间集中报学校校卫生所审核。

(五)请各二级学院在2019620日前将学生暂缓(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盖章报学生体测中心备案,电子文件以“二级学院+缓测免测”为邮件主题发送至tyx@hzu.edu.cn邮箱。

六、注意事项

(一)测试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

(二)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免测。

(三)学生参加测试时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不要携带钥匙、手机、发卡等硬物在身上,以免受伤。

七、测试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符合测试条件的学生都参加测试。

(二)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丢失身份证的同学凭所在学院开具的身份证明和校园一卡通于623(周日)15:00-18:30进行统一测试。

(三)诚信参测,严守纪律,严禁一切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惠州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贾老师13680735510665510)陈老师(6455)。



                      惠州学院教务处

                      惠州学院学生处

惠州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9528

附件1:惠州学院2019年上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表.pdf

附件2:惠州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3:暂缓(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惠州学院暂缓(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

附件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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